更新时间:2022.06.30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
在下列情形下,单位可以依法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 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
以下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协议解除的,应当满足双方协商一致等条件; 2、单方解除的,应当满足程序合法、劳动者有重大过错(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以下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其他。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 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 2、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足额、及时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在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 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