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著作权无需申请,自动产生。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具体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等,其中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文字作品。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在著作权受到侵犯时,当事人
登记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方式如下: 1、申请人向登记机关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等材料; 2、申请人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 3、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发给作品登记证。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包括下列具体内容:录音录像制作者对自己制作的音像制品享有专有使用、销售、复制、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并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的许可,无论是直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原则为以合同为主以及自愿协商。委托合同中若是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如果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根据法律,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就著作权的所有权达成协议;没有特别协议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同时,受托人也可能有一定的限制,如按照约定向委托人提供委托工作,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看,中国版权法规定了委托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不包括关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也是作品,其作者,即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的制定者,也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等权利,即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1、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
2022年著作权法进行第三次修改,修改的重点在于进一步增强对著作权的保护,其中对于网络环境下日益兴起的短视频作品,著作权法明确了作品种类为试听作品,而不再以类电影作品进行界定。其次,为了提高违法成本,在惩罚性赔偿的部分,将侵犯著作权的法定赔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对于网络环境下日益兴起的短视频作品,著作权法明确了作品种类为试听作品,而不再以类电影作品进行界定。其次,为了提高违法成本,在惩罚性赔偿的部分,将侵犯著作权的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到五百万。并且,为了减少著作权纠纷,更好认定著作权的主体,本次著作
1.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明确法定赔偿额下限。2.调整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规定3.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增加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限制性规定4.明确了保护著作权的技术措施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