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信访不能延长行政诉讼期限。《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了,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如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或者行政机关告知了错误的起诉期限(特指告知的起诉期限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
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一审适用的期限能延长六个月。一般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是六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予以延长;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是四十五日。
延长行政诉讼期限的办法: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直接延长;有其他障碍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申请延长。而在一审中,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的期限;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院批准;在上诉中,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院审理上诉案件
延长行政诉讼期限的方式有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在一般情况下,高级人民法院应在5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延审的批复。
延长诉讼期限的方式是: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直接延长;其他障碍可以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申请延长;在一审审理中,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上诉中,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
使下列情形出现就可以延长行政诉讼期间: 1、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需商请有关部门协助。 2、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被更换,导致诉讼活动不能正常进行。 3、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庭,影响在原审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1、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需商请有关部门协助的; 2、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被更换,导致诉讼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3、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庭
行政诉讼可以延期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以具体审理需要的时间为准。《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是可以申请延期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15天,是不能延长的。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
不同的审理程序,审理期限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但是一审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四十五天;二审的审限自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判,同样也可以经
信访是不能延长行政诉讼的期限的。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可以延长;如果是因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则要经法院批准后,才可以延长。而信访不在上述两种情形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