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尽管未签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建立。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此之外,劳动者还有权
用人单位不应承担因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用人单位主动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拒绝签订,是劳动者放弃自身的权利,由此产生的责任也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有别于用人单位主动不签的性质。
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受伤后的维权: 一、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认定劳动关系; 二、通过社会保障局,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三、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合同到期,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已经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直到满一年。超过一年没有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签订;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当向单位发出催告,要求其在一个月内及时与本人签订书面的合同;单位仍然拒绝的,从第二个月起,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每月赔偿本人双倍的工资,但以十一个月为限制。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遵循下列原则订立合同: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 3.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 4.合同的语言表达要
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签订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用工之日起签订,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查询用人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