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5
司法实践中,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是看该行为是否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否具有本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危害或足以危害飞行安全。不构成本罪的行为有: 1、如果行为人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的不是暴力行为而是胁迫或其他行为;
《刑法》中的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 4、客观上是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什么是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概念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说,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罪犯利用航空飞行的危险性和易受侵害性,为了达到犯罪目的,不惜代价单元人员、乘客、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航空器,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说,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罪犯利用航空飞行的危险性和易受侵害性,为了达到犯罪目的,不惜代价单元人员、乘客、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航空器,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犯罪分子利用航空飞行的危险性和易受侵犯性,为达到犯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具体包括危险方法类犯罪、破坏公用设施类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劫持公共交通工具类犯罪、枪支犯罪和事故犯罪等。危险方法类犯罪包括了五种故意犯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
醉驾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醉驾为危险驾驶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醉酒驾车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性质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也会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