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离婚纠纷中,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房屋无疑是最大的争执焦点。在以下情况下,即使是婚后购买的房屋,也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第一,婚后以个人的婚前财产全款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第二,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屋,并且房屋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
婚前购买的房屋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婚前一人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由双方共同出资,并且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也是属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另外一方名字的。如果婚前房屋加上了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此时是视为一方自愿对于另外一方的赠予,一方自愿将房屋的产权赠予给另外一房,房屋为两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都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婚后买房一般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是婚后一方以婚前的个人财产来购买房
婚后用婚前存款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并且支付了房屋的全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仅仅是以婚前财产支付了首付款,那么即使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没有支付的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属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
婚前买的房,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由一方所有;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具体是指:1、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同时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其中一方名下,但是不存在排除另一方所有权的情况。这时候,这项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
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更无权占有该项房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满足特定的情形,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也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以下情形:1、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共
婚前买房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要把婚前购买的房产算入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参考以下方式: 1、在结婚之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这主要因为: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就算双方尚未登记结婚,也能够被认定为
实质上彩礼的性质,需要根据女方收取财产的具体时间来作出判断。因此,在登记结婚之前女方收取的彩礼,应当认定为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在登记结婚之后女方收取的彩礼,则应当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换句话说,彩礼在婚后,不一定能够被
婚后买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买房的,并且登记自己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比如,将自己婚前房产出售,用售房款全款买房依然登记自己名下;2、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共同
婚前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同时,双方已经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的加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就因为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