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交通事故赔偿内容有误工费和营养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计算医疗费、误工费的办法: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所必需的费用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受害者交通事故出院回家疗养的赔偿问题,是需要根据其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各地的赔偿标准和收费凭
算。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一定没有营养费和护理费,因为既然没有住院,说明伤情不严重,就不需要增加营养;既然不住院,说明生活可以自理,就不需要人护理,所以,就没有营养费和护理费了。 况且,法院判决支付营养费和护理费,除了医院的住院费发票以外,还需要医院单独出具书面证明
是。在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一并处理时,被侵权人医疗费中超医保范围用药的部分不超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时,为使得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赔付,在充分释明且当事人主张的情况下,将“超医保用药”的医疗费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优先赔付,亦可衡平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计算: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进行计算的。法律规定,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营养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计算方式为:通常是根据医院出具的意见进行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产生营养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机构进行三期鉴定,三期包括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限,鉴定完成后再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营养费。若无营养费赔偿依据的,则法院可能会对营养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而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标准,实践中部分法院参照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判决。住院伙食补助费各省市有不同的标准,以本人所在的云南省为例,部分法院支持的营养费标准为100元/天。交通事故受害方主张的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