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单位证明;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部
带上相关的材料去社保局办理。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医疗
网上申报的操作流程: 1、首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2、在“我要办税”项目的下方,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进入; 3、来到按期应申报界面,点击“填写申报表”,弹出请选择申报方式; 4、再次弹出提示询问本月是否存在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
公司申报操作流程如下:纳税人在每月或者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决算应当在取得收入的下一年的3月31日前结清。对于纳税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意外所得,应当按月或者按次计征个人所得
个人申请生育津贴的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
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
个税申报操作方式: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主要是指一些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工人,有扣缴义务人,即用人单位预扣个人所得税;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是指工资薪金、劳务费、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的综合收入。 扣缴义务人每月
领取生育津贴方法: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一)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二)办理手续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
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应于分娩或剖宫产出院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持相关资料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医保局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再由单
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