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处罚是,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巨大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行为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刑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定罪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索贿行为的,也构成本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有: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形象;客观方面为关系密切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或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条规定为:犯此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相关认定为: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2、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3、客观方面表现为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例有:甘肃白银市安监局原局长李砚田贪污受贿被判16年案;安徽马鞍山国土局原局长王海风受贿1700余万被诉案;浙江台州国土局路桥分局原副局长受贿被判11年案等。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
我国刑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处罚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
使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界定: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许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人,经过职务行为为委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提供便当条件,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共行为可以收受当事人的产业和数额,数额越大,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 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既遂标准是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和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