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劳动局下属事业单位。 2、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其他民事纠纷的机构。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
劳动仲裁一般开庭后会在45日内出判决结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属于民事仲裁,不属于行政仲裁。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属于行政裁决,而是属于准司法裁判。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行为。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
工伤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 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公司注销并完成了注销登记的,公司主体已经终止,不能以该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
“—裁终局”的仲裁裁决只是针对用人单位是“一裁终局”,劳动者并不受“一裁终局”的限制。劳动者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
可以。如果是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持相关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据仲裁结果到法院申请执行对方的财产。如果是与老板个人建立的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可以持身份证、起诉书、合同、工
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庭审。不管是劳动争议仲裁还是其他的诉讼活动(离婚诉讼案件除外),在当事人对代理律师进行特别授权后(主要是代理参与劳动仲裁,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劳动仲裁请求,进行调解、和解等),代理律师就可以代表当事人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