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1)一般情况下,申请复议的法定期限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一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原来的法律、法规规定复议申请期限不满60日的,一律按照本法规定,即复议申请期限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
当事人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六十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法律对申请期限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1)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60日,如其它法律、法规将复议期限规定少于60日,一律按本法60日执行。但是如果其它法律规定复议期限超过60日,则按该法律规定超60日的申请期限执行。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行政
申请行政复议超出期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的,其期限为收到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起算的十五日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应当适用更长的时间规定。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情况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有下列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应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该期限从上述主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该特别规定去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