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个执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申请。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申请复议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一、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法院受理。 三、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四、发出执行通知。执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等等。
行政强制执行是能申请复议的。如果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对于行政处罚,要在履行期届满后的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在上述期限内,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怎样去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携带生效裁判文书原件以及复印件,生效证明,强制执行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等去一审法院申请。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是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
行政诉讼能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不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依法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由法院采取公告其拒绝履行的情况等方式来强制其履行。
行政强制执行能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合同是能够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并且经行政机关合理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有效的期限内依法请求法院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