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无偿保管人责任的认定可以采用两个标准: 1、采用较轻的注意义务标准来认定保管人的责任。也就是说,无偿保管人的保管义务应该比有偿保管人轻。因为一个合理的普通债务人在处理自己的事务时总是比处理别人的事务更谨慎; 2、在责任承担方面,要考虑无偿保
无偿保管人是有一定责任的,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无偿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无偿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没有约定或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无责赔偿制度。根据该法律,机动车驾驶员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机动车驾驶员没有任何责任,也承担赔偿责任。国家并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规定无责赔偿
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很多,其中主要的是合同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他人社会的利益,部分合同无效后,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造成对方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无效合同
有偿合同一般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的,可免于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
保管合同的责任包括: 1、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6、违约责任的承担义务等。 保管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代理合同中涉及到的代理人法律责任包括:1、代理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却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应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2、代理人提供有偿代理服务的,其过错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3
在订立无偿保管合的时候,需要注意:在保管的这段时间内,因为保管人保管不善的原因,导致保管物损坏、灭失的,保管人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因为是免费保管的,只要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严重过失的,就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所以,要不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