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新刑法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交通事故没有有效期这个说法,如果是指的诉讼时效的,那就是三年。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我国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具体认定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特殊主体,为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人身和财产安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在交通肇事中,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重大事故责任中,因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情节严重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惩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