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是不一样的,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中造成残疾的,还可以享受残疾待遇,而交通事故赔偿是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赔偿,双方都有责任的,
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在法律上是并行的,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或抵消。当事人在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后,并不妨碍向肇事方主张交通事故赔偿权利。
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竞合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1、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竞合,用人单位先申请工伤赔偿的,还可以享受侵权损害赔偿; 2、用人单位先申请侵权损害赔偿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重复性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次赔偿。
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具体项目有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残疾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造成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十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
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重赔偿。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经按照相关的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如果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该由工伤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
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倍赔偿是由两个不同的主体进行赔偿。首先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人事损害赔偿责任。同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是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待遇的赔偿。劳动者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待遇的赔偿。但是医疗费、误工期间工资等一次性支出项目不支持重复双赔。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工伤保
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工伤事故赔偿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构成伤残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