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由原告方预交,如果原告胜诉的,可要求败诉方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刑事案件中的不起诉有一下几种情况、证据不足,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证据存疑、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起诉、如果检察院退回检察院、说明该案的证据还不充分、需要继续补充新的证据。
离婚可以减免诉讼费。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如果法院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在庭审时申请撤诉的,诉讼费可减半交纳。法院如果是适用的简易程序对离婚诉讼案件进行审理的,当事人也可以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
(一)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
以分居为由,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流程: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收到开庭通知书后,按期参加庭审; 4、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免交缓交诉讼费: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3、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等。
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减免情形: 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当事人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公益案件的规定是: 1、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相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检察院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没有相关组织
(一)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
诉讼费减免缓的条件是: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的,可以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或者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可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由原告交,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可以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案件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行政赔偿案件。
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减免情形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申请,法院批准的;以及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