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伤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则工伤认定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单位应在三十日内提出;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做鉴定。
工伤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遇有特殊情况,
工伤认定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
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调查,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是于60日内作出认定,并通知申请人和单位。
应当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在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若单位不申请,劳动
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以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
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
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
1.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 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认定工伤的机构,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暴力等意外伤害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