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3
认定工伤的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而不是《民法典》,若职工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负伤或者突发疾病死亡、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的,就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的流程是: 1、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1.申请主体:由用人者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 2.申请时间及对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
如果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已经经过,不能再认定工伤。但是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的,可以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社保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具体时间: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决定后,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事故认定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计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
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为一年,即工伤职工或者其、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职工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标准时间是: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是职工或者亲属、工会申请的,则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