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股权投资可以用股份做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而当债务人将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 《民法典》
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股权不禁止重复质押。我国相关法律对股权能不能重复质押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是不能重复质押的。在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不得转让或再质押已经出质的股权,也不得减少相应的出资额。
法律规定,只要是不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押财产。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2、必须签订书面
股权质押在上市公司中非常的常见,是一种进行融资的手段之一。而在非上市公司中其实也是可以存在的。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经抵押权人同意,有抵押的房屋注销抵押权后可以过户。买方和卖方可以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经银行核查;或者联系担保公司担保,付清余款付清取回房产证后进行过户。
抵押房屋是可以过户的,过户流程大致如下:抵押人与业主与银行协商,就房屋产权变更出具书面协议;银行同意变更后,借款人由出卖人变更为买受人。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项目、变更原因,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时将房地产卡交给银行。
按照民法典规定质押权不一定优于抵押权,如果抵押物既设立了质押权又设立了抵押权的,则应当按照其进行登记和交付的时间先后顺序来确定其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以股权出质的,需要过户。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后一般来说是不能再转让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且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前述的转让股权,必须为依据性质、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
股权不能设立多个质押,已经质押过的股权不能重复质押。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不可以,可以拍卖股权。根据《担保法》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可以过户。抵押房产过户必需的相关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及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未成年儿童的出生证,银行贷款原贷款合同及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