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商标与商号的共同特征: 1、都有不同的功能。商标是用来区分不同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商号反映了特定的主体身份,其目的是区分自己的业务和别人的业务。都是产权的标志。有显著性; 2、商标与商号的区别:商标主要用于区分商品;商号主要
有三点,一是专有性,二是时间性,三是地域性。商标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当然地受法律保护。
(1)都有区别的功能。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它反映了特定的商品质量、特色或服务,便于人们认牌购买或消费。商号反映了特定的主体身份,表现了经营者的人格性和经营性,其目的是将自己的营业与其他人的营业相区别,以避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的独占、排他的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享有商标权并依法予以保护。商号是一种俗称,其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为企业名称。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区别是:商标权的客体是已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区分商品和来源的标志。而商号权的客体只是区分企业本身的标志,具有人身权利属性,与特定商事主体的人格、身份密切相关。取得商标权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取得商号权是
(1)专有性。 (2)时间性。 (3)地域性。商标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当然地受法律保护。
商号权与商标权产生冲突的原因有: 1、商业利益的驱动; 2、商号和商标的高度相似性; 3、法律规定不完备; 4、商号和商标的自身特点决定; 5、管理体制不合理。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与在后的商号
不论是注册商标还是未注册的商标,只是注册商标的转让需要经过如下程序。 1、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达成商标转让的合意并签订转让协议; 2、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商标受让人向商标局办理手续并缴纳商标转让规费; 3、商标局受
如今企业越来越重视商标的申请和维护。了解商标权的法律特征就非常有必要,商标权的特征有: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大于使用范围商标权人在注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但不仅可以排队他人在相同类别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标,还可以排除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
商号权与商标权发生冲突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来解决。 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无法调解可申请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
遵循下列原则解决: 1、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是认定行使商标权与商号权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需要,是指导案件处理的依据和灵魂。 2、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贯彻在先权利原则要求在后形成的权利的设立和行使不得侵害他人在此之前已经形成的合
商标权与商号权的纠纷的种类包括:将他人的商标登记为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商号;将他人的商号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并经营相同的产品与服务;以及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注册在不同的产品上或者登记在不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上等。
商标与商号的主要区别: (1)标志物不同 商标是商品上的标记,只有商品上才能使用商标,所以商标一般与某种特定的商品联系而存在;商号是企业营业的标志,它用于经营活动中,与工商企业主体经营活动关联。所以,它常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