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劳动者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是工伤,则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仍然可以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依照相关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有关部门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不予认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劳动者或者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工伤认定的情况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的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
工伤期间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职工因工伤、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其原工资和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每月支付给职工。职工暂停和保留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害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由本区设立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伤职工伤残
经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者受伤未认定为工伤的,属于侵权人造成的损害,劳动者可以请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负有责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一定程度的赔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后可以在进行工伤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工伤认定处理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请说明; 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将在工伤认定后发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工伤证明,此时可以到社保中心办理工伤职工登记,然后报销工伤药费; 3、工伤社会保障登记
工伤认定办理如下: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公司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