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5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联系:两罪都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且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都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
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为自然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法人。犯罪行为方式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由于相关责任自然人的违规违章操作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其犯罪行为具有相对的主动性。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主要是指相关的工矿企业、施工单位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成立过失犯罪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表现在对造成的后果没有预见,或者轻信可以避免。而对违章本身,既可能是无意之中违反,也可能是明知故犯,但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一个情节予以考虑。如果行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属于单位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因此,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
重大事故会被定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此罪的最高法定刑是: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
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具体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又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2、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险性小,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