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离婚后以下个人财产是不予分配的: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配。另外,夫妻中一方因为身体受伤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的这一类费用也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也不分配,其他的个人财产如一方
离婚如下财产不做分割: 1、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属于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分割的其他财产。
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如果离婚不对财产进行分割的话,财产仍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此时在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经营行为的话,其所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而且,在离婚后如果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话,被对方发现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让转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孩子的财产、夫妻双方父母的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被分割。法律规定,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只能对夫妻享有所有权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能对他人财产进行分割,否则,分割财产的行为无效。
离婚以下财产不需要分割: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5、双方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
有以下财产离婚后不会分割: 1、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4、其他专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不被分割的财产应该是夫妻个人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
以下这些财产,在夫妻离婚时不平分: 1、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夫妻离婚时不平分; 2、属于一方个人的赔偿或补偿,另一方在离婚时无权分割; 3、属于一方的个人生活物品,比如衣服、化妆品、剃须刀等; 4、遗嘱明确属于一方继承的财产,另一方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