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的种类: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
行政诉讼中诉的种类有确认之诉,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变更之诉,即变更行政行为的内容或重新责令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给付之诉,即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要履行给付义务。
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符合撤销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类别有: 1、法定代理人,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替无诉讼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委托代理人,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合同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发生的争执,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
行政诉讼中有下列诉的种类:确认之诉,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变更之诉,即变更行政行为的内容或重新责令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给付之诉,即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要履行给付义务。
它是指医患双方中任何一方如对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以作出具体处理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裁判的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国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有四种: 一是驳回原告的行政诉讼请求。 二是判决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维持决定,撤销、变更决定,限期履行决定以及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维持决定的条件是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有: 1、侵权纠纷; 2、补偿纠纷; 3
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
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要六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但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要四十五日。
行政诉讼判决的时间是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前提是适用普通程序且是一审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若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