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2
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具有军警和军警称号的军官、士兵和警官、警察及其文职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现役军人由现役士兵现役义务兵和现役士官和现役军官组成。军事院校不是所有军校的学生也有军籍,也是现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现役军人不同意又没有重大过错的,如果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 人民法院应配合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对军人的配偶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正确对待婚姻问题,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予离婚。 但是,如果感情确已破
军人离婚案件有着特别规定,其管辖规定既比较复杂,又比较特别,而且,有些既可以由地方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军事法院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
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离婚的程序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 (1)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
婚姻法对现役军人起诉离婚规定 我国婚姻法对现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殊保护主要是体现在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上,至于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配偶起诉离婚,或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其中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 5、男女双方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破坏军人婚姻的第三者,可能涉嫌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法规定的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军人离婚了,也可以向相关机关举报第三者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第三者确实侵犯
军人有小三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才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来说,军人有小三更多的是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对家庭以及婚姻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军人有小三的情况下,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作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