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 1、用货币出资; 2、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3、法定的不得出资的财产不能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股东出资瑕疵的形式包括: 1、实物出资未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的; 2、约定以货币出资但股东以实物出资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但股东替代出资的; 4、出资价格明显不足的 5、出资物存在第三人合法权利影响公司占有使用处分的; 6、出资
股东出资缺陷的形式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以外的实物出资,特别是土地房屋或者其他实物办理产权转让的,股东不办理转让手续或者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实物出资; 3、约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地产等特定物资出资,但股东
股东撤资退出的方式有两种: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股东不能随便将出资撤回。股东如果要退出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该股东的出资除去即可。 3、当有限公司的股东遇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
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
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出资,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还可以用货币计价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法规对估价另有规定的,
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1、货币,即指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2、实物,在法律上把财产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就属于有形财产其中部分。3、知识产权,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4、土地,设立公司以及经
股东要求退股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对内转让股权,第二种是对外转让股权,第三种是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对内装让只需要股东间合意即可,对外转让需要半数股东同意,且同等条件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一般来说股东退股即退
股东出资方式主要有: 1、货币。具体币种等内容由出资协议规定; 2、非货币财产。例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