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5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多个败诉方,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例如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及申请证人等出庭作证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也可以承担。
一般先由原告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
异地起诉路费,通常需要自己来承担。但是诉讼费可以让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具体承担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费用一般会让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 受理费均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无论是胜诉方还
胜诉了还要承担诉讼费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双方协商的结果。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离婚等案件的由双方协商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