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不能同时主张,责任竞合后只能选择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1)责任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为缔约而进行接触磋商的当事人之间,双方在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活动中,产生了一定的信赖关系。而侵权责任的发生不需要当事人之间存在任何关系,侵权人与受害人只有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才会产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所以,侵权
合同解除后,撤销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
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之职务侵权的责任承担为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未成立,其余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是对方不承担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中未商定违约金准则的,按民法典限定,守约方能够要求赔偿事实上损失。事实上损失由守约方举证,这个损失要根据守约方的事实上情况确定,包括因另一方违约做法导致的财产减少,也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得到的利益。
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并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两类责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 2、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对加害人的过错举证,在特殊侵权责任中,由加害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等
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二者不能并存。因为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 要想获得全部补偿性违约金必须以继续履行合同为前提。补偿
一般不可以就侵权责任进行约定。因为侵权之债一般属于法定之债,它与合同之债不同,合同之债可以自由约定,侵权之债一般不能自由约定。另外,涉及人身伤害的事前约定一般是无效合同内容,该约定不能作为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辨理由。
缔约过失责任是出于合同订立过程中,因当事人某一方的过失而导致损害另一方信赖利益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则是在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时出现瑕疵,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有问题时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成立前,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