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情形: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4、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5、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股东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只要股东完成了本人的出资义务,公司欠的债就会同公司来进行承担;但如何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到位或者是股东抽逃出资的,那么股东会承担连带责任的。
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的;以及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上述情形中,股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能由股东担任,《公司法》并没有规定股东不能担任监事。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出资不到位; 二、虚假出资;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
股东是否承担责任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公司的民事责任股东是要承担罚款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就需要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果是公司的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一起负责的,股东
挂名股东可能会承担债务。如果实际出资人未通过挂名股东,实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则公司债务人可以请求挂名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股东是没有责任的。股东对公司负责,不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公司的责任属于公司责任,原则上不能向股东进行追索。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而且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
必须是股东有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产生债务或者损失的才让股东承担责任,具体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等。
一、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 原理是这样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