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有效。公司为股东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影响担保效力。法律只是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能行的: 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3、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
公司能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才可以。
公司可以为股东担保。公司是可以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公司提供担保就意味着会有债务的纠纷,在处理时候就一定要慎得所有股东们的同意才可以实施。 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 1、登报; 2、注销社保; 3、
股权担保必须办理质押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可以的。我国《公司法》第16条第 2、第3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条规定实
需要。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提供担保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法律规定公司不管是向其他的企业投资为他人提供担保还是为自己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都需要召开股东大会,且涉及到担保的股东不得参与该股东大会的表决。
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是无效的,因为向公司内的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
需要。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时,出借人是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担保的方式有很多,如保证人保证、抵押担保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东可以用自己的股权为个人债务担保,以股权出质担保的,要签订质押合同。
上市公司可以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有以下要求: 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3、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
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的,如果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担保的数额不违反公司章程的限额的,是有效的。未经股东会决议是违反了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不一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