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一般情况下,企业破产清算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公司规模越大清算越复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的成立、接管公司财务、申报债权,评估作价,制定财产分配方案都需要很长的时间。
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办理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不相同的,解散清算是主动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破产清算是被动清算,属于司法清算。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继续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自行组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清算期间破产清算组的职责如下: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权利: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 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等。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 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