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是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婚姻关系解除时,共有财产应当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收的收益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是受赠的财产,这些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
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是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婚姻关系解除时,共有财产应当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收的收益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是受赠的财产,这些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
嫁妆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然也不排除有例外情况,如果嫁妆是女方结婚登记以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嫁妆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精神损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能抵押,如果另外一方不知情后也不同意抵押的,可以主张该抵押协议无效。抵押协议无效的,由设立抵押的一方自己承担担保责任和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
1、还建房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拆迁发生在婚姻登记之前,在婚后通过政府的拆迁政策,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婚前财产一般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算。分居期间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的,分居期间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夫妻财产赠与他人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没有经过公证的能够收回进行撤销;受赠方侵害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能够收回进行撤销。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出了如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