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2
触犯刑法的案件,以及需要进行公诉的案件都属于刑事案件。法律对此有具体的规定,即刑事案件指的是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分则条文的有关规定,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以下案件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
法院对以下情形的刑事申诉案件应重新审判: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撤销刑事案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
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杀人致死或重伤的;爆炸、放火、决水、投毒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财产损失严重的;强奸妇女已遂或奸淫幼女的;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的;残害妇女的;拐卖人口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制造贩卖毒品的;以及使华侨、港澳同胞、来华外国人遭受人身伤害
在民事诉讼的案件中当事人要申请回避的,可以直接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刑事案件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辩护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还应向侦查机关提交会见申请书,经许可才能会见; 2、其他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向人民法院、
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义务如下: 1、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 2、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传唤; 3、按时出席法庭参加诉讼; 4、遵守法庭纪律等。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
武汉刑事案件中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人民法院的院长、检察院的检察长以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进行决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