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1
刑事拘留后,如果批准逮捕的在十天以内;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到三十七天,其中七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
逮捕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以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
逮捕羁押的最长期限分为: 1、一般情形下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 2、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批准后可延长二个月; 3、案件特别重大复杂的,报批准后可延期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
刑事拘留后的报捕时间最长是30天,一般会在拘留后的三天内报捕,特殊情况下报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4天,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多次作案或者是流窜作案的,提请批捕的时间最长可以延长至30天,公安机关报捕后,检察院审查的时间是7天。
被刑事拘留后,一般十天以内批捕;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到三十七天,其中七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
刑事拘留后,批准逮捕的在十天以内。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到三十七天,其中七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
拘留以后一般应在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批捕的期限为七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