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1)取保候审不是说你就没事了,只是因为你的情况不是十分严重、暂时不能将你羁押、让你在家等候传唤和审理。 (2)请注意一定要保证你的手机畅通,否则公安或检察院找不到你,是你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没有候审,会没收你的保证金、同时可以将你刑事拘留
案件没到检察院取保候审到期了,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限超过12月,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或变更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期间只要不违反以下情形的,都可以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
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 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
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检察院可以办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人,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 检察院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首先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然后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
一般情况下应该在一年以内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具体时间要由侦查机关根据实际办案情况来定。根据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也就是说,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必须在十二个月内侦查终结:如果构成犯罪的,则应向检察院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