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发票不盖章是无效的。 1、发票要盖发票专用章,但这张发票不需要作废,只要在盖了公章的发票上补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可以继续有效。 2、发票在盖章之后才可以作为业务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
不具有法律效力。约定签字盖章生效,只具有其一合同已经生效。因为签字盖章连在一起说,是因为签字是指个人,而盖章是指单位。如果双方当事人均为个人,当然就不存在盖章的问题,所以,只要没有单位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双方签字并盖章,合同就生效。如果有一
当事人以书面纸质形式订立合同时,该合同要想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该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没盖章,只签字是有效的。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合同书上的签字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盖章则合同有效。如果是其他人签字而没有盖章,这需要合同相对人追认并盖章才可生效,但该合同是成立的。
若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特别约定“合同需要签字并盖章才可生效”的条款的话,则只有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有亲笔签名或者手印盖章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
1、一方不盖公章的合同无效,但采用了签名、按指印等签字方式的,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盖章、签名、按指印是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另外,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也成立。 2、在对方未
合同只盖章不签名是否生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有其一即可。但是如果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的,需按约定执行合同才生效。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上盖法人章,在原则上是有效的。一般来说,只要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合同就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在办理批
合同中约定“签字并盖章”生效,但只盖章的,该合同不生效。 根据“约定优于法定”的原则,约定的生效条件未实现合同不生效。 当然,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在法律上视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