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原因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公司解散的程序是做出解散决议后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未经依法清算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债务。
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有: (一)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三)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四)承诺第三人的补充
公司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如果不是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必须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议解散公司,但只有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上述股东才能提议解散公司。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并不是必须清算的,若公司是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的不用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
根据法律规定,经全体股东决议,或者出现公司章程约定的解散情形,或者法院强制解散的,公司应当办理解散程序为:首先需要成立清算组,然后通知债权人,再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 二是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是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 四是公司行政强制解散,是指
公司解散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构成妨碍清算罪的刑事责任;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