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分公司的民事行为由总公司承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公
公司偷税漏税由公司法人代表承担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
担保公司倒闭后,债务一般由担保公司自己的财产进行偿还。如果担保公司的股东有抽逃出资和资产的情况,则该股东要对担保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反之,股东依法不承担偿还责任。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
我国有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法人不承担,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但是变更后的法人需要承担原来公司的债务。如果法人有违反经营、抽逃资金等法律禁止行为,损害到国家或者广大人民利益的,需要承担法律
公司就是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债务法人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
一、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 原理是这样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
公司的债务承担标准有以下几点: 1、公司应当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
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