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为发票数量超过一百份或票上的金额累计超过四十万。其中所称发票特指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无关的普通发票,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消费税发票。
构成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该判刑标准为: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及出售伪造、擅自制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累计在三十万元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为:本罪为行为犯,只要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及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行为的,构成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应当立案追诉。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既遂标准如下: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就构成本罪的既遂。由于本罪属于行为犯,因此只要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即应予追究本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209条第4款规定:“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2款的规定处罚。'即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由此可见.刑法对本罪的起刑点没有规定具体的
非法出售发票罪量刑标准: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标准如下: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票面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获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处罚标准: 1、犯本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一定的罚金。 3、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普通发票”是指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伪造、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