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8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伪造股票债券罪立案条件是: 1、侵害了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的标准: 1、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伪造企业债券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其处以相应
伪造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 1、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
伪造居委会的公章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居委会属于人民团体,伪造人民团体公章的,属于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特征应当是: 1、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
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2、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3、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含义是指行为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变造身份证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帮助伪造证据罪既遂量刑标准: 1、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
1、自然人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含义是:这是一种新规定的犯罪,是指违反工商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