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管制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
保管期届满后,寄存人有领取保管物的权利。无保管期限的保管物,寄存人(委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九条规定
仓储合同保管方权利与义务主要有保证货物完好无损;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等。
仓储合同保管人和存货人权利义务如下: 1、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2、保管人有义务对仓库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进行维修,以确保货物不受损坏; 3、保管方负责货物的搬运、护理和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指定相关人员; 4、存货人委托保管的货物按合同
证人需要履行的义务: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证人作证的义务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强制性,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免费保管人有下列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1、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物品,但由于保管人是无偿保管,其承担的是较轻的注意义务; 3、保管人不得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可能会被债权人以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向法院起诉,甚至可能会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被强制执行,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旅客的义务: 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 2、旅客有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 3、旅客有不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的义务。 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3、承运人在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特殊保
保管人在有偿保管合同中的责任是: 1、保管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合同的受托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有: 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2、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的义务; 3、交付委托事务办理结果的义务。 4、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