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江西二胎产假和头胎一样,都是15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山西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江西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共为158天。
男方陪产假期间,参加生育保险的,一般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江苏产假为128天。江苏省的生育政策规定,自2016年起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即在98天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工资一般不会变。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员工就可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跟缴费的金额有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标准自行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一、严格按标准调整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016年芜湖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15元月,2017年芜湖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600元月。具体待遇项目及调整标准见附件2。 二、此次调整从2018年1月起执行。各级要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要求,
江西省产假天数为188天,包括国家法定产假98天和江西省额外奖励的产假90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江西省产假天数为188天,包括国家法定产假98天和江西省额外奖励的产假90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是按月发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期间支付工资如下: 1、保胎假,工资按病假发。保胎假由医生证明,按病假待遇支付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证,经本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产前两个半月假。部分属于地方法规定必须给予假货的情况,单位应当批准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私企员工产假期间有工资。产假期间是有工资的。按照法律规定,有购买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会让社保局支付。如果没有购买生育保险的,那么产假期间的工资,通常会让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之前,每个月实际工资足额发放。也就是说,除了基本工资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