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0
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的构成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管其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一切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构成本罪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 1、侵犯的客体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非法携带武器参加集会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携带武器参加集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 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7条)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
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的四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和国家有关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在举行集会中携带爆炸物
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的构成要件分别是: 客体要件是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武器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是非法携带武器参加公共集会的危害行为;主体要件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是故意。
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的构成为:侵犯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和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主体是一切达到法定责任年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 1、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 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和国家有关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中携带爆炸
有以下要件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参加集会罪: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又危害了公共安全,还侵犯了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和国家有关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中携带爆炸物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