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专利证书丢了一般无法补办。专利证书只下发一次,若专利权人不慎遗失,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以补发。此时,专利权人可通过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作为拥有专利权的证明。在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阶段,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摘要; 2、实用新型专利审查阶段,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将发出纠正申请文件中形式问题的通知;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
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 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主体。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
二者区别如下: 1、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婚姻仅仅是指欠缺结婚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仅由当事人行使。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等
宣告婚姻无效,对判决不服的,不能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有效的。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为婚姻关系当事人和下列利害关系人: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如下: 1、检索同类型专利,可以独立检索,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 2、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 3、收到受理通知书; 4、初步审查。对于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应当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照保密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