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招投标活动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招投标事业的壮大,各种问题也开始显露,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国家制定了招投标法,并制定了配套的实施细则来保护招投标活动中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依法完善招标采购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公共资金采购效率,保证采购标的性能质量,统一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消防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先后颁布了与《消防法》相配套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投标法》颁布12年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招投标市场不断壮大,行政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日趋完备,对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
招投标活动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招投标事业的壮大,各种问题也开始显露,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国家制定了招投标法,并制定了配套的实施细则来保护招投标活动中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
招标人应当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
试用期有以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但如果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得
招投标法中规定的中标人的投标条件为: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满足一个条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