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根据《刑法》第五十条,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根据本款
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刑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
满足以下条件的,限制减刑: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五年以上方可减刑;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减轻刑罚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法定的减轻情节,一种是酌定的减轻情节。通俗的讲,法定的就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要符合该情况,法院就必须减刑;酌定的就是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类似情节,法院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予以减刑。
累犯可以减刑,有以下情况之一是可以减刑: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2)有立功表现的; (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刑事和解在以下情况中可以适用: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悔过表、立功表现、自首的、积极赔偿受害者的、缴纳罚金、全部退赃款的都可以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对于暴力杀人、重伤他人、抢劫、强奸、暴力犯罪一般用缓刑。累犯绝对不适用缓刑。犯罪情
一切犯罪情节较轻、人身危险性较低轻没有关押必要的犯罪分子,均可考虑适用管制刑。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罪犯;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和人身危险性,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下列情况适用于减刑: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罚执行期间,受刑人必须有法律原因或者法律事实减刑; 3、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是:犯罪分子为累犯且被判处死缓,或犯罪分子因故意杀人、强奸、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等,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的罪行等被判处死缓,由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节、结合犯罪时的主客观因素等情况综合评判后,依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