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名誉侵权行为的特征: 1、名誉侵权的被侵害人是特定的人。 2、名誉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 3、名誉侵权在客观方面具有明显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
侵犯姓名权的法律特征: 1、姓名权的主体只能为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而享有名称权; 2、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姓名权法律特征有: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名誉侵权行为包括:1、以暴力或者口头、文字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名誉侵权行为的特征: 第一,名誉侵权的被侵害人是特定的人,当然不一定必须要指名道姓,但如果侵害的指向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的人,让别人立马就可以分辨出来的特定的人,那么都属于特定的人,都构成
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行为人有主观过错。也就是要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二、行为人的行为违法。 三、要有名誉权损害事实。 四、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公民名誉权的特征有民事权利属性及法定权利具备社会性。任何公民都有名誉权,民法典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名誉权不是财产性质权利,而是依据人身关系产生的,关系公民人格尊严。如果名誉权被侵犯,法律赋予受害人维权的
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简言之,将构成人格的不同人格利益要素用权利的方法予以法律保护的这些民事权利,就是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
名誉权和荣誉权主要有以下四个区别: 1、主体不同。荣誉权的主体特定,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而名誉权是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 2、客体不同。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他人
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处理方式有: 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 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 5、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