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继承人先于父母去世的,可以进行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人先于父母去世的,可以施行代位继承。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
如果遗嘱中只有一个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遗嘱中有多个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也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
丈夫去世之后,房子的第一继承人是妻子、父母以及子女。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这三种亲属关系的人,与被继承人联系最为密切,将这三种人规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顺应了我国公序良俗的发展,将财产遗传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去世的父母的遗产,先按照遗赠和遗嘱继承,如果两者都没有时,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父亲或母亲的配偶、子女,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是父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人死亡不可以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房产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
《民法典》中老人去世有继承权的人有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全部没有的,才会是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
丈夫去世,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妻子所有,其余部分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有遗嘱的,遗产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丈夫遗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如果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的,继承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遗嘱中明确夫妻中一方享有继承权,房产只归一方继承。
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确认方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或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继承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认定为个人
如果继承的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并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