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依据刑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的,法院可以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对嫌疑人从轻、减轻处罚。
1、当地公安机关等办法部门可以自首。 2、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
现如今,信用卡的使用非常广泛,但是也有很多人因为贪心,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这种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是不可取的,因此公民应当管束好自己,做一个懂法、守法和爱法的好公民,当如果已经犯下了信用卡诈骗,
追诉时效是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追诉时效与各罪的量刑幅度息息相关。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5年以下的,追诉时效为5年;不满10年的,追诉时效为10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为15年,无期徒刑和死刑的为20年。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对此罪规定了三个量刑幅度,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