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如果原告或第三人故意隐瞒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是事后才发现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在行政处理过程中没有向行政机关提出相关理由或者证据,而在诉讼程序中提出,在这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考虑准许被告补充证据。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补充证据:如果被告在庭审中发现原告或第三人以口头形式明确地提出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外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应当当庭用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补充新的证据;如果法庭当庭准许并要求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 (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二)原告或者
行政诉讼补充证据不可以随时提交,需要在举证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超过期限再提交的,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决定。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诉讼程序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
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⑴客观性;⑵相关性;⑶合法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及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般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1、直接证据包括:出警记录、告诫书、受伤部位的照片、就医留下的病例、医疗费单据等等;2、间接证据包括:邻居或者家人的证人证言等。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受害方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留下
离婚诉讼证据包括离婚协议、孩子出生证明、财产权属证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纠纷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正式立案前会组织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